经党支部培养、考察、教育和预审,学校党委会研究,拟决定将刘康怡等2位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详见附件。
在公示期内,欢迎广大党员和群众通过信函、电话或直接反映意见。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意见者,提倡署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。
联系地址:行政楼407学校办公室
联系人:梁锦彬
联系电话:15992460249
公示时间自 2024年5月9日至 2024年5月15日。
中共广州城建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
2024年5月9日